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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发城市 | 合肥 | 交通方式 | 汽车去汽车回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团日期 | 指定日期 | 参团性质 | 跟团游 |
★ 世界地质公园、世界自然遗产、国家5A景区——三清山风景区;
★ 中国最美乡村——婺源,上坦古村+竹筏+“清明上河图”弦高古城;
★ 竹林石屋隐居小镇,江南园林、神龙福地——隐居˙石头部落;
★ 赠送2早1晚餐,升级2晚四钻酒店住宿;
★ 免费赠送篝火晚会,欢乐无限!
1、交通:全程空调旅游巴士(不指定车型及大小,确保一人一座)。
2、门票:行程中标明已含或赠送部分的景点门票(活动班景点不去不退费,所有证件无任何优惠)。
3、住宿:升级2晚四钻酒店住宿
(如产生单男/女,拼房或补房差180元/人/2晚。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,请自带!)
4、用餐:赠送2早1晚餐(赠送用餐不用不退。)
5、购物:婺源地方土特产超市,请知悉,介意者勿报!
6、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?(强烈建议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)。
7、导服:持证地陪导游讲解服务(客源地接团,江西当地送团)。
费用不包含
报价不含:三清山缆车125+竹筏30+石头部落电瓶车20=优惠套餐150元/人
注:1.2米以下儿童自费免,1.2-1.5米自费100元/人,1.5米以上儿童自费150元/人,再无其他优惠退费!
★注意选择发车时间和地点,提前到达,保持手机畅通,提醒游客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21:00之前通知游客车牌号码。
★出游当天因游客自身原因过时未到者,过时不候,做自动离团处理,任何费用不退,请妥善协调时间。
2、此团为散拼团,最低成团人数15人,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,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,安排改期或换线,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,请您理解。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政治因素等)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。
请游客记好发车时间和地点,提前到达,保持手机畅通,导游会在出团前一天21:00之前通知游客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。出游当天因游客自身原因过时未到者,做自动离团处理,任何费用不退;
3、游客在出团前24小时取消订单,我社将收取相应的车位损失:一日游 70元,省内二日游100元,省外二日游 120元,三日游160元,日照140元,青岛180元,半岛240元。
4、回程合肥散团地点统一在学苑大厦,其他地市游客需拼车回,需等待,请告知游客。
5、如车辆在旅游中发生故障,我们将尽快维修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车辆,您因对此表示理解,不得对此作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。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,1小时以上部分,按每小时10元/人的标准赔付;如遇堵车情况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;
6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,不得私带儿童上车,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!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
7、本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,行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景点或持老年证、学生证、军官证等证件,如享受优惠政策,所退门票费用为景点折扣后价格,赠送景点不予退还。
8、儿童价所含费用为:往返车位、导游服务,若发生其它费用由家长自理,1.4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,门票根据身高,按景区规定现补(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),若按成人报名,不再退还任何费用。
9、旅行社提供的是打包综合优惠服务,出游过程中,如产生退费情况,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
10、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11、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,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失的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12、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,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,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13、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
14、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、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,影响旅游行程的,造成旅游者滞留的,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,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,由旅游者承担。
15、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,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,要量力而行。
16、“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,请与导游协商,自行作出选择,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,另行达成协议”。
17、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,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。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《意见反馈表》,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。